2020年12月17日,由四川省生態文明促進會等起草的《自然教育基地建設》地方標準通過了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審核并批準發布,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
該標準規定了自然教育基地應當具備的資源環境、設備設施、運行管理和產品服務條件,適用于四川省范圍內的所有自然教育基地建設。
據專家介紹,制訂《自然教育基地建設》地方標準,將更好地指導和規范自然教育事業和綠色產業的發展,不僅有利于提升四川自然教育基地質量,樹立四川自然教育基地品牌,同時也為順利實施森林自然教育“100+1計劃”提供科學保障,還將促使我省自然教育基地建設健康、有序進行,提升我省自然教育事業和產業發展的規范化、科學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