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項團體標準發布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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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四川省生態文明促進會(簡稱川生會)批準發布《自然教育導師專業標準》《自然教育體驗師專業標準》《自然解說員專業標準》3項團體標準。
A 源起
作為大熊貓故鄉和全球36個生物多樣性熱點地區之一的四川,具有發展自然教育的資源優勢與環境條件。2007年以來,在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大熊貓國家公園四川省管理局)的指導、支持和具體推動下,自然教育已成為四川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抓手,對引導社會廣大公眾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促進青少年兒童身心健康成長,樹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發揮了積極作用,被譽為全國自然教育領跑者。伴隨著自然教育的快速發展,自然教育標準體系不完善、人才隊伍專業化水平參次不齊等現實問題也日益突出。
按照四川省林草局、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等8部門《關于推進全民自然教育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有關“持續推進自然教育標準體系、示范體系建設,制定發布一批自然教育標準”等精神,成都高新區一漁社區發展研究中心等機構根據《四川省生態文明促進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向川生會提出制定《自然教育導師專業標準》等團體標準的立項申請并獲得批準。
B 過程
團體標準編制組通過對自然教育基地和機構的實地調查,查閱自然教育相關研究文獻和標準資料,在充分聽取自然教育相關專業人士意見的基礎上,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要求,堅持科學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原則,結合四川自然教育發展特點,起草編寫了團體標準初稿。
3月4日以來,川生會組織召開了“自然教育導師、自然教育體驗師、自然解說員團體標準編制研討會”。會上,省自然教育主管部門和相關行業專家代表圍繞團體標準初稿的框架及內容進行了細致研究和討論,提出了建設性的修改意見。會后,編制組根據意見對團體標準進行了修改,形成了團體標準的征求意見稿和編制說明。由川生會發函向21家相關的自然教育單位征求意見,并根據反饋意見安排編寫組對團體標準進一步修改形成送審稿。隨后,川生會組織省自然教育主管部門和相關科研院所、從業機構的7位專家對送審稿進行審查,專家一致同意根據審查意見修改完善形成審議稿作為團體標準報批。
6月7日,四川省生態文明促進會第二屆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3項團體標準,并于6月8日發布,7月1日實施。
C 實施
3項團體標準分別規定了自然教育導師、自然教育體驗師、自然解說員相關術語和定義、專業準則、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等內容,適用于四川省范圍內從事自然教育導師、自然教育體驗師、自然解說員等自然教育領域的相關工作人員。對于3項自然教育團體標準的發布實施,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科研教育處處長張黎明指出,川生會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發布的自然教育團體標準,既是四川推廣普及全民自然教育的生動實踐,也將為完善構建四川全民自然教育標準體系發揮出積極作用,對于提高四川自然教育專業化水平,規范自然教育行業發展具有現實意義和重要的社會影響。
為做好3項團體標準的宣傳推廣,川生會將積極向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大熊貓國家公園四川省管理局)等各級自然教育主管部門和各相關自然教育機構,推薦使用3項團體標準,力促3項標準為四川全民自然教育發展做出應有的積極貢獻。
相關鏈接: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網站報道:四川《自然教育導師專業標準》等三項團體標準發布
http://lcj.sc.gov.cn/scslyt/ywcd/2022/6/16/7cea5d90ce844e13936877e4b03ec96d.shtml